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社会监管,切实维护我市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长治市医疗保障局现继续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式和数量

采用自愿报名、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报名条件

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社会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客观公正地进行社会监督;

(二)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熟悉医疗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具有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有医疗卫生、药品监督、法律、财务、审计、信息等方面工作经历者优先;

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关心和支持医疗保障事业发展;

)自愿接受医疗保障部门指导,参加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

(一)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开展社会监督工作;

(二)对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医保服务、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等方面进行监督;

(四)协助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保政策宣传、服务流程及相关手续办理解释工作;

(五)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六)积极参与医疗保障部门组织的其他社会监督活动。

选聘程序

选聘方式

1、定向选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等社会监督员的选聘采取定向选聘方式,由有关单位推荐产生。(拟计划产生16名)

2、公开选聘。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社会监督员。其中,参保人员5名,参保单位医保专管员5名。

自愿报名者可通过登陆长治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changzhi.gov.cn/)查阅《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选聘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下载《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个人自荐表》,表格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将电子版及扫描PDF形式至邮箱czsylbzjjjjgk@163.com进行报名,邮件命名形式为:姓名+报名社会监督员

单位推荐的按相关要求进行推荐报名。

联系电话:0355-2089966

(二)报名时间

2026831日至202697

(三)结果公示

报名结束后,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长治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符合社会监督员选聘条件的人员,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对其颁发社会监督员聘书。

、聘请期限

长治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聘期内因本人原因不适宜担任社会监督员的,予以解聘。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并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到期未续聘的则自然解聘。

附件:1.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个人自荐

       2.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单位推荐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31日


1.附件1: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个人自荐表.xlsx
2.附件2: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单位推荐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