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多学科诊疗费等13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长医保发〔2019〕23号)文件精神,同意你院自复函之日起,所开展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多学科诊疗费”等13项医疗服务项目按照申请价格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制度,该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在本医疗机构官方网站和经营场所等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一周,保障患者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该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必须保持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半年内不得再次进行调整。
三、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期间,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报告。
附件: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15日
1.附件: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