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长治医保数据地方专区项目(一期)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局党组决议,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2采购方法

询价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长治医保数据地方专区系统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采购,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包,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3.3万元。

交付期限:按合同约定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相关规定及采购人使用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取消供应商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4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8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信息系统设计方案编制)的合同案例;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期内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相应的查询截图;

8.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相应的查询截图;

9.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单位及法人的查询截图;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实际控股人为同一人。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者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5812日起至2025814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长治市医疗保障局1228室 领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不代表开评标时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需经评委集体评审。

 4.3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免费获取

 4.4联系人

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81509:00(北京时间)。

 5.2递交地址

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长治市医疗保障局1228室

6.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81509:00(北京时间)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长治市医疗保障局会议室(1230)

7.其他

 7.1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7.1.1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如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责任;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相应赔偿。

8.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价釆购公告在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6号

联系电话:0355-2082112

联系人:师文豪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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