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体育服务中心、全民健身中心: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体育产业统计有关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21〕265号)、《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批准建立山西省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函》(晋统审批函〔2021〕7号)和《山西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西省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体财〔2021〕79号)要求,我局制定了《长治市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1.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批准建立山西省体育产业统计
调查制度的函(晋统审批函〔2021〕7号)
2.长治市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长治市体育局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2
长治市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1〕17号),系统了解和把握我市体育产业的发展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以《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为基础,并结合我市体育产业统计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标
全面了解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现状,摸清我市体育产业各类别整体情况以及我市各县区体育产业发展水平、结构和布局。核算体育产业增加值、总产出、GDP占比、从业人员等体育产业数据,系统了解长治市体育产业的发展状况,探索建立长治市体育产业长效统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治市体育产业基础数据库,为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投资主体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并为科学制定中长期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调查范围是以我国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包括了《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附件3)中的规定的体育产业的11个大类行业,具体范围包括: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和设施管理,体育经纪与代理、广告与会展、表演与设计服务,体育教育与培训,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其他体育服务,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本次体育产业统计又将11大类细分为178个行业小类进行调查统计。
调查对象为上述调查范围内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
三、调查时期
本次体育产业统计调查的调查时点分别为 2019年 12 月 31日24时和2020年12月31日24时;调查时期分别为2019年日历年度和2020年日历年度。
凡时点指标,均以调查时点数据为准;凡时期指标,均以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年数据为准。
四、调查内容和调查方法
(一)调查内容
1.法人单位的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等;
2.法人单位中体育产业活动的经营性收入或非经营性费用支出、体育服务产品的生产和提供情况等。相关标准和规范按照《山西省体育产业调查制度》要求执行。
(二)调查方法
采取全面调查的方法,全面调查的范围及单位详细名录,在本方案中已经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方法进行了统一的制定。
五、组织实施
本次产业统计工作由市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区体育管理部门按照市体育局统一要求,负责统筹实施本辖区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安排专门处室并委派专人协助此项工作;配合省体育局委托的社会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调查工作。
成立市级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体育产业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宣传工作。
组 长:张庆宏 长治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惠兰 长治市体育局副局长
各县区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体育产业管理科
办公室主任:石永刚 长治市体育局体育产业管理科科长
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制定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工作推进;起草有关文件、指导、督促和宣传工作,撰写全市统计调查工作总结和数据分析报告等。
各县区体育体育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成立本级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体育产业统计调查的宣传和动员部署工作;建立与产业统计调查相关部门工作联动机制,配合第三方完成本辖区的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等。
第三方工作职责:牵头制定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方案;组织统计调查员的业务培训;牵头建设和维护体育产业名录库;负责调查报表发放、调查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及调查数据录入;开展体育产业统计数据的深度挖掘;做好长治市体育产业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
六、进度安排
(一)前期筹备
成立组织机构,编制调查工作方案,制定统计制度及培训手册等。
(二)体育产业名录库的确定
以国家体育总局名录库(四经普)为基础库,借助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的名录库,对体育产业名录库进行补充、修订和完善,形成用于此次体育产业统计调查的名录库。
(三)制定调查表式
市体育局在完善后的调查名录库基础上,根据体育产业活动的不同性质、特点和行业小类确定不同类的调查对象,设置相应的调查表式,提高调查效率。
本次体育产业统计设置调查表式共11张,分为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表分为5种类型,由被调查单位所执行的会计制度的不同分别填报。
(四)开展入户调查
调查人员依法开展入户调查,进行数据采集、数据审验、数据录入、数据汇总、质量检验与评估工作。
(五)数据分析与报告撰写
市体育局配合第三方对数据审核验收后,汇总结果交省统计局,由省统计局完成体育产业数据测算。调查结果经省统计局审核后发布。市体育局依据汇总确定后的数据对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体育产业统计调查报告。
七、数据质量控制
调查数据处理工作由省、市、县三级组织实施。省体育局提供数据处理系统,并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调查数据处理采用各级直接处理基层数据,并逐级上报登记表的工作模式。
第三方调查机构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制定调查细则和质量控制细则;安排合理的调查路线;对培训方案、调查方案、调查登记、填报调查表、审核和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各级全程进行抽查和督导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一)建立制度约束机制。制定体育产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数据验收方案,严格按照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操作流程,保证数据质量。
(二)实行数据质量行政控制制度。建立数据质量一把手负责制度,各县区体育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完善的本级数据质量工作机制。
(三)加强专业技术控制。严格按照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对统计数据的采集、加工、整理等过程进行规范。表与表之间的逻辑关系要审核无误。通过技术手段对在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加工、汇总和上报等各个环节加强数据审核程序。
(四)责任追究。把好数据源头关,各基层报表单位,认真履行统计调查和数据质量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要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按照“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
(五)数据抽检。市级部门要对各县区统计数据进行抽检,及时了解掌握各级统计资料并进行核对,对有差异的情况进行研究解决,对发现的数据录入错误及时更正。
八、做好宣传
市级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调查的实际需要,适时适度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进行宣传。各县区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要通过海报、媒体、报纸、网络等形式加强本辖区体育产业统计调查的宣传报道,深入发动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圆满完成全市统计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