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长治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提升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部署落实。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压实政治责任。推动新修改统计法列入长治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研究部署统计工作,切实压实防治统计造假政治责任。二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统计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分析研究部署法治工作。三是强化重点安排,细化落实措施。围绕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对法治工作的统筹部署,市统计局印发《2025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全年重点法治工作,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落实落细。3月,召开全市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会上对重点法治工作进一步推动和部署,确保全年法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发挥监督职能,提升数据质量。一是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和纠正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二是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年初制定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6月深入县区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统计自觉性。三是加大案件通报力度,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7月,召开全局警示教育会,传达《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要求从违法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防惩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四是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作机制。为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在《长治市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机制(试行)》基础上,11月3日,长治市统计局与纪委监委联合印发《长治市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一是利用专业会议,嵌入式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培训。在工业、投资、财贸、能源等专业培训会上,开展新修改统计法的宣传培训,主动将统计法律法规学习贯穿于各专业培训内容中,不断提升统计人员法治素养。二是利用专业核查契机,现场开展统计普法。相关专业深入企业开展数据核查,同时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不断提高企业统计人员专业能力和法治意识。三是丰富法治宣传形式,扩大普法覆盖面。通过手机彩铃、“长治统计”公众号等形式,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宣传新修改统计法相关知识,营造“人人知晓统计、人人配合统计”的社会氛围。四是组织培训,提高执法能力。通过全市统计法治业务培训会、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每月参加全省“行政执法大讲堂”集中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五是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市县党校、干部行政学院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共开展17次统计知识与统计法规专题讲座。
二、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年来,我局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与不足。2026年,将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强化统计法治宣传,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持续做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以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重点做好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宣传,增强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引导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法治培训,不断增强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治统计造假的本领。统筹协调全市统计执法力量,切实加强对县级统计法治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充分发挥统计监督和其他监督的协同贯通作用,强化监督结果运用,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