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长治市委印发<关于全面建设清廉长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长治市统计局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全面建设清廉长治目标、任务和要求,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加强统计监督结果运用为核心,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加强专业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为长治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我局第一时间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要求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并积极推动《监督意见》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另外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县区局长会上多次对《监督意见》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全体统计人员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精神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是及时印发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我局制定印发了《2022年度长治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今年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推进执法检查规范化,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合力,全力助推清廉长治建设。

三是扎实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我局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清理纠正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安排,对辖区现行有效的文件和做法进行了全面排查、逐项研究,全面清理纠正把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要求下级机构或调查对象按照指定数值填报数据以及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等的文件和做法。在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市县统计局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清理纠正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切实保证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行使职权,进一步维护了统计法律法规权威。

    下一步,我局将统筹推进清廉长治建设工作,形成安排部署、强化落实、督促指导、责任追究、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