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派出分局:
为进一步督促全市各类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安排部署到位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师生身心健康,事关广大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强化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水平。
二、实施自查,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考核,结合春秋季开学以及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查找食品安全方面的漏洞和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全面及时整改到位,坚决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学校要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和定期自查,学校食堂每周自查不少于一次,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效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化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对不认真开展自查、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对校长进行约谈,做好记录,限期整改,并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学校食堂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实施智慧化管理。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品供应企业等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鼓励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实验室,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三、集中力量,确保重点时段监管到位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创新监管方式,不断提高数字化、智慧化监管能力。要在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集中监管力量,抓好重点时段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要加强春季、秋季开学前后和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冷藏消毒等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或未正常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不合格、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抽检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隐患的食品经营者,一律调高风险等级。要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配合教育、卫健等相关部门,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开展验收工作。要按照《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的要求开展监督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在醒目位置设置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宣传标识。
四、严查重处,确保违法行为惩治到位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者、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其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餐用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严厉查处冷藏消毒等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或未正常使用的行为,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严厉查处出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例。
五、强化监督,确保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
采取校外供餐的,应优先选择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学校应当与校外供餐单位签订供餐合同,并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需要现场分餐的,要建立分餐管理制度并保障分餐环境卫生整洁。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围绕服务招标、食品原料采购贮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行、食品留样、到校分餐等方面,制定详细操作规范。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隐患。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校外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调研指导力度,适时组织对各地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开展交叉检查,并将各市监督检查、信息报送等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请各县、区局于2021年3月26日、9月26日前分别报送《2021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按照《山西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要求,于7月1日、12月15日前,报送半年、全年工作总结及《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
联 系 人:丁晶晶 韩文耀
联系电话: 0355—2086209 0355—2086295
邮 箱:czscjgcy@163.com spltjgk@163.com
附表:1、2021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2、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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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学校(含托幼机构)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情况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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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填报人: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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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情况 |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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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数(户次) |
学校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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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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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餐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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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食品经营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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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员(人数及合格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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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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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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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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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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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单位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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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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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扣押不合格食品(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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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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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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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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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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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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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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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辖区内持证学校食堂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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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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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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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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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视频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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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式展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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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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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的学校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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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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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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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明厨亮灶”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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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整改情况 |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数量 |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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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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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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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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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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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餐单位整改问题数量 |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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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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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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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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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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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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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 |
监督检查数(户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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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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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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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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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许可证(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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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经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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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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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数(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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