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接收咨询投诉举报37864件,其中:咨询30510件,占受理总量的81%;投诉5317件,占受理总量的14%;举报2037件,占受理总量的5%。全年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

总体来看,全年受理量同比减少27%,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实行“一条热线管便民”后,部分消费者选择拨打12345热线进行维权;二是12345热线将涉及市场监管类的投诉举报直接分转至各县、区进行处理。




咨询情况分析

2021年,全市各级12315机构受理的30510件咨询中,价格、售后服务、预付卡类消费问题为咨询热点。其中,价格方面,停车费、药品价格的咨询占到了绝大部分;售后服务方面,关于汽车、家用电器、服装鞋帽的三包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的咨询是重点;预付卡方面,集中在健身、美容和洗浴行业关于退卡、退余款的咨询。




投诉情况分析

(一)按投诉问题类别分类

从投诉问题来看,2021年,投诉受理量排名前五的是:食品安全、质量、售后服务、广告、价格,分别占投诉总量的10%、6.8%、4.3%、1.8%、1.6%。

(二)按投诉客体类别分类

2021年,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投诉5317件,其中商品类投诉3059件,占投诉总量的58%,同比减少8%;服务类投诉2258件,占投诉总量的42%,同比增长2%。

1.商品类投诉

2021年商品类投诉排名前三的依次为一般食品、交通工具和服装鞋帽类,分别占商品类投诉的24.8%、5.8%、5.7%。

(1)一般食品类投诉共758件,位居商品类投诉首位。主要问题有:食品变质、过期,食品中有异物,包装标注的添加剂成分与实物不符,有机食品没有有机认证标识,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平台发布虚假广告销售食品等。

(2)交通工具类投诉共176件,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主要问题有:新购车辆存在喷漆痕迹、天窗漏水等瑕疵,不按约定日期交付车辆,以虚假促销和优惠活动等手段销售车辆,无故拖延、拒绝履行三包承诺,故障多次维修无法得到解决,新能源车续航里程与宣传不符,电动车电池质量差等。

(3)服装鞋帽类投诉共173件,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三位。主要问题有:商标侵权,商品出现掉色、褪色、开线、开胶、鞋底塌陷、断底、断面等质量问题,服装存在袖子、裤腿长短不一致、扣子短缺等瑕疵,网购商品与网店宣传的款式、标签成分不一致,商家不履行三包承诺等。

2.服务类投诉

2021年服务类投诉排名前三的依次为餐饮和住宿服务类,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和物业服务类,分别占服务类投诉的14.6%、5.3%、3.4%。

(1)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共329件,位居服务类投诉首位。主要问题有:餐饮服务食品变质、有异物,就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问题,未明码标价,多收取就餐费,拒绝使用充值卡,使用优惠券时强制增加附加条件,存在拒绝自带酒水、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通过网络外卖购买的食品质量差、分量少等;住宿服务、卫生环境差,房间设施无法正常使用,因经营场所安全隐患造成人身伤害,网上预定房间存在无法按时入住、拒绝入住、房型与预定不一致等。

(2)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类投诉共120件,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二位。主要问题有:未明码标价,乱收、多收费用,办卡后拒绝提供服务或强制变更服务内容,因商家停业、转让、变更地址导致消费者退卡难,服务中使用的产品为过期、三无产品,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宣传效果或者根本没有效果,接受服务过程中对消费者造成烧伤、烫伤、破皮等人身伤害等。

(3)物业服务类投诉共77件,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三位。主要问题有: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水费、电费、电梯费、停车费的标准不合理以及重复收取公共照明费、电梯维保费等,违规收取初装费,拒绝退还装修保证金,小区内电梯未按时年检和维护、公共设施维修不及时或拒绝维修等。




举报情况分析

2021年, 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举报2037件,排名前三位的是广告违法行为924件,食品问题191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134件,分别占举报总量的45.4%、9.4%、6.6%。

举报内容主要涉及:一、违反广告法规定使用绝对化用语,广告内容中含有虚假、夸大、误导消费者等内容,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二、饭店油烟大,饭店后厨卫生环境差;三、商家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证无照经营等问题;四、虚假宣传,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的维权要求,销售过期商品,霸王条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