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通告》要求,现将本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通告如下:
一、由市市场监管局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名单(2个)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二、由市市场监管局管理的行政检查主体名单(2个)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
1.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由本部门管理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通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