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市局制定了《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检室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6月3日前反馈至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箱:spltjgk@163.com
联系人:田斌
联系方式:0355-2086295
附件:《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检室管理制度》等6项制度(征求意见稿)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7日
食品快检室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一、快检室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各项快检操作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做到采样、收样、制样、前处理、上机检测操作规范。
二、各类快检仪器、设备做到定期保养维修,确保快检结果的准确性;严禁违规操作,各类快检试剂要专柜存放,妥善保管。
三、各种仪器、设备的资料和操作手册要妥善保管,仪器设备不得擅自外借和移作他用。
四、做好快检室的卫生工作,保持快检室清洁、整齐、安静,保持实验台操作台面整洁和器材完好,合理有序放置快检器材,严禁摆放与快检工作无关的物品。
五、做好快检室的安全防范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快检室,确因工作需要,须由专人陪同方可进入。
六、有关快检情况和处理结果要登记存档,各类统计报表做到上交及时、准确。
七、对于快检室带电源的仪器设备,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前必须对仪器设备和防触电设备进行检查。
食品快检室卫生制度(征求意见稿)
一、快检室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二、快检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快检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快检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三、随时保持快检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检测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四、快检室应具有优良的通风、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五、快检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六、快检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快检室应有缓冲间,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检测应基本达到无菌。
七、严禁利用快检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
食品快检室不合格样品处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一、确认检测结果
若初次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则重新取两个平行样,严格按照试剂说明书的操作步骤进行实验,观察平行样的结果。最终结果判定三取二,以两次结果一致的结果为最终判定结果。
二、不合格处理流程
1、确认为不合格样品,检测人员立即将检测结果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对应工作人员、组长及快检项目负责人。
2、检测人员填写《不合格结果告知书》,需写清被抽样方名称、不合格样品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日期等。
3、检测人员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不合格样品进行处理,携带抽样单、不合格结果告知书、记号笔、签字笔、印泥、抽样袋等赶往现场,通知被抽检方并沟通清楚不合格情况,被抽检方如果对于检测结果无异议,则主动采取销毁/下架、召回,不予处罚;如果对于检测结果有异议,则在收到签收回执证明时4小时内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请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到场现场抽样,封存,转定量实验室,检测结果以定量实验为准(定量检测结果未给出之前,该批次样品不准售卖或使用)。
4、检测人员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回执证明,被抽检方确认后签字捺印,并由检测人员拍照,上传至数据平台。
5、对不合格结果无异议,采取当场销毁/下架,已售出的进行召回,并记录销毁的数量,进货来源等。
6、三方现场处置的照片(监管方、被抽检方、快检员),销毁不合格样品照片或视频,告知书拍照及销毁数量,进货来源等信息及时上传至数据平台。
7、处理结束后,检测人员按照要求在相关场所内对不合格样品及处理信息进行公示。
食品快检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一、快检室人员应坚持原则,做到科学、求实、公正、廉洁。
二、快检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方可开展食品快检工作,应严格按标准规范进行操作。
三、快检人员应不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和参加各类培训,包括快检基础知识、操作等技能培训。
四、开展快检工作时应着装整齐,佩戴防护口罩和手套,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做到一次性完成快检,严禁中途离开或让他人代检,对快检结果有疑问的,要及时分析原因,进行平行快检。
五、工作结束后,使用过的仪器、操作台、器具应随时清理干净,并放回原位,不可任意混放。
六、快检结果应做到真实准确,实事求是,严禁修改或伪造快检数据,快检人员应当填写快检工作记录并签名,并将结果及时上报,同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食品快检室仪器使用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一、快检室仪器安放合理,精密、贵重仪器器皿由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二、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部门主管同意后送仪器维修部门。
三、快检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仪器、器具须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质量。
四、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五、一切仪器设备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借。
六、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食品快检室安全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一、快检室应有固定存放消防器材的位置,消防器材由安全员负责定期更换。
二、检测人员因工作需要领用危险品,应先填写领用记录交质量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向管理员领取,使用完交管理员,并在领用记录中签字确认。
三、各易燃、易爆、有害物质、有机磷试剂等有专人管理。放置时应注意相应的条件及环境,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四、检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应倒入废液缸中,统一交环保部门处理。
五、安全管理员负责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快检室的安全。
六、快检室发生安全事故,质量负责人视情节严重性追究相应安全管理员及当事人的责任,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由公司主管部门追究质量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