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012340475/2025-00297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28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 【监管提示】关于规范餐饮行业餐具及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5-09-28 发布机构: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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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餐饮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免费提供卫生合格的餐具。为使长治市餐饮服务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提醒告知如下:一、餐饮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免费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消毒餐具,不得仅提供收费餐具(含一次性消毒餐具)。二、提供收费餐具的,餐饮经营者通过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和服务人员提示的方式,提醒消费者是否选择使用收费餐具、餐巾纸,并按照消费者要求予以说明。三、餐饮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未知晓或未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收费餐具,仅提供一次性消毒餐具的,不得收费。四、对餐饮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收费餐具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并予以曝光。五、餐饮服务企业要从自身做起,守法自律,不收取餐具消毒费等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消费者用餐时,如遇到强行或变相收取餐具费用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