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长治市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可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数据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数字长治”建设,全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我局秉持“及时、全面、有效”原则,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147条,其中:履职信息类86条,占比58.5%;政策文件类26条,占比17.7%;通知公告类16条,占比10.9%;议案建议类13条,占比8.8%;其他6条,占比4.1%。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需提升。部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在发布环节存在一定滞后,未能全面落实信息形成后第一时间公开的要求。

二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和主动性有待增强。部分领域信息的公开范围、内容深度与公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在准确把握“应公开尽公开”要求、持续拓展公开覆盖面上,还需进一步加力增效。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制度完善、标准细化、能力提升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透明、高效。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修订完善《长治市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长治市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明确各类信息从形成到发布的全流程时限,推动政策性文件与配套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

二是细化公开目录。编制并动态更新《长治市数据局主动公开目录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上级部署和群众关切,逐项明确公开事项、内容标准、依据和时限,以清单化管理推动公开范围具体化、常态化,促进公开内容深化拓展。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公开意识与制度规范”专题培训,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解读新修订的内部制度和公开目录清单,进一步筑牢“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法治观念和履职自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的情况。

                     长治市数据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