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数据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要求,将法治建设贯穿数据工作全过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法规制度学习,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通过法治建设强化依法履职,推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年初编制《长治市数据局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市数据局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明确数据领域普法、政策法规宣讲等年度计划,全年出台指导性文件2份,细化清单台账5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加强数据领域制度建设。编制出台了《长治市数据工作办法(试行)》《长治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初步搭建起全市数据工作基础制度的框架,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的基本指导;聚焦规范政务信息化项目集约化建设、依法审批,修订了《长治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二是依法开展项目审批。认真落实《山西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应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和市级相关细则规定,建立“需求论证+合规审查”双重机制,全年共组织了25次项目需求论证专家评审会,完成了20个项目立项审批,严格标准、条件、程序,依法开展论证、审查。

(三)深化法治实践,加快数据赋能发展。一是完善数据工作实践法治要求。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数据工作相关规定,对照省级指标体系完善全市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依法开展每月监测、分析、调度;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申报、“数据要素×”大赛及各类示范场景征集评比工作严格落实法治要求,明确权益保障和纠纷处置等机制。二是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规定,以法规强抓手,持续推动政务数据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共享,数字底座对接了37个系统、汇聚 44家单位近3亿条数据。三是强化数据安全法治保障。依法开展数据制度建设、项目推进等工作中的安全治理,持续强化数据安全隐患排查,向市委政研室提交了数据领域《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报告》,将数据安全治理作为关键事项列入市级数据制度文件。

(四)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开展数据普法。制定全市数据领域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围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国家、省级层面新近出台的数据相关法规政策,开展数据法规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解答企事业单位、群众数据领域法律法规问题220余条次。二是强化队伍建设。依托长治市数字经济大讲堂开展数据法规宣贯、政策解读及授课辅导,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邀请我局法律顾问进行法律专题讲座3次,结合规范性文件编制,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法律帮带,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年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全年未发生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主要不足。一是制度建设需持续加强。在授权运营、权益保障、跨境数据流动等新问题的规范化上,市级政策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提高。形式较为传统,针对数据合规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内容的精准普法不足。

(二)原因分析。一是机制创新层面。面对数据领域快速发展带来的法治新需求,制度创新和机制优化滞后,跨部门、跨层级法治协同联动不够,尚未形成合力。二是实践探索层面。数据领域法治建设方面缺乏成熟经验借鉴,制度设计、普法模式等实践探索不够充分,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学用结合,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局党组书记带头学习法治理论、研究法治工作、破解法治难题,将法律法规、数据领域制度规定等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主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相关内容5次、机关集体学习6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4次,推动解决数据领域各类法治问题10余项,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法治建设重要工作

(二)民主集中,严格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数据领域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4项,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法律顾问意见,联合相关单位开展公平竞争、合法性审查,通过率100%。

(三)正风肃纪,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主动带领班子成员、机关同志接受再教育,推动常态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大党内监督力度,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落实到位,全年开展专题学习研讨6次,排查廉政风险点24个,廉政谈话11人次,警示教育11场次

、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2025年,市数据局无行政应诉案件,无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建设责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局党组“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集体学习计划安排,推动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健全责任落实机制,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制,抓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台账”,制定年度法治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

(二)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法治运行基础。加强重点制度供给,聚焦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数据产业发展、数据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配套相关政策制度。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健全“起草-论证-审查-公布-备案”全流程管理。建立制度动态清理机制,及时修订或废止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文件。强化制度执行监督。聚焦新出台办法、方案,加强落实指导和效果评估。

(三)深化法治实践,提升数据工作水平。加强对市直各单位《政务数据共享条例》落实情况的指导评估,推动全市政务数据高质量共享开放。严格落实国家、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关规定,依法遴选运营主体、引进开发主体。将法治要求贯穿数据赋能应用场景建设,组织赛事、开展评比及相关场景征集过程中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著作权及数据权益保障。在数据制度建设、数据开发利用等活动中,进一步完善安全审计等机制,确保数据安全。

(四)加强精准宣贯,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制定针对性普法方案,围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这一关键任务,面向政府部门、企业、群众开展“菜单式”普法,深化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宣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运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加大数据领域法规宣传力度,制作短视频、图文解读等内容提高宣传质效。

(五)深化融合创新,提升法治保障能力。推动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将法治要求嵌入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数据领域资金使用等业务流程,探索建立法治与业务融合典型案例库,推广运用法治手段破解业务难题的成功经验。强化法治监督评价,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聘任、用好法律顾问,定期对市数据局法治建设开展评估,根据结果优化工作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