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高新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室(中心):
现将《长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今冬明春人防工程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长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长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今冬明春人防工程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防办《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2年今冬明春人防工程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防办函字〔2022〕226号)和长治市安委办《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安办发〔2022〕36号)要求,结合我市人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安全生产全过程,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大活动,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压实责任链条,强化防控措施,化解安全风险,进一步巩固提升消防安全大检查和三年行动成效,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全力预防火灾事故,确保人防系统持续安全稳定。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3月25日。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监管责任。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负责公用人民防空工程、人防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人防工程、人防设施(民用建筑)防护功能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人防部门批准设立的防护、防化等专用设备生产和安装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的职责开展工作,全面开展一次“七个一”活动(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维修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检查一次电器线路、组织一次起火扑救和疏散演练、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梳理清理、做出一次消防安全承诺)。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确保各类人防工程安全使用,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二)扎实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配电室、消防泵、电气电路、防火隔距、消防通道、逃生门、防火卷帘、灭火器材、用电设备、疏散指示、安全值班制度等落实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要加强值班值守,提前配置应急力量和装备,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人防工程安全使用,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三)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级要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持续深化“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法律法规,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用好微型消防站,细化应急预案,加强培训演练,落实值班值守。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争做“吹哨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复杂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要发挥人防安委会作用,在同级政府安全委会的领导下,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冬春季火灾形势: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全面启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市人防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长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组的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逐级压实责任,定期会商研判,调度指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火灾防控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落实监督责任。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各单位要对照工作方案从严从实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对人防冬春火灾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措施,强化督导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肃追责问责。要随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落实整治措施。要对火灾高风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进行集中提醒谈话,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生火灾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按时报送材料。各县区人防办、高新区人防办、机关各科室中心请于12月22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和冬春消防安全研判报告报市人防办平管中心。12月起,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