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坚决遏制煤电、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推动“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各县区要全面梳理“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为采取针对性措施和分类处置提供依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规划统筹
在编制实施本县区“十四五”区域、产业、能源、新基建发展规划和布局重大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能耗因素并加强能耗双控工作,严控“两高”项目新增产能规模,确保新上项目符合相关产业布局规划和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要求。要全面分析重点用能单位“十三五”能源利用状况,科学规划“十四五”用能需求。
二、强化双控工作
坚持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不动摇、不松懈,强化目标引领和倒逼作用,从严从紧落实约束性指标要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压实节能目标责任,严肃节能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国家“两高”项目差别化电价政策,全面清理“两高”项目电价优惠政策。
三、梳理“两高”项目
对“两高”项目要逐一评估检查,分类处置。
(一)对于建成、在建的“两高”项目。未履行节能审查的,停工整改,整改要按照“减量替代”原则落实能耗指标,并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后方可复工;能效水平低于能耗限额准入要求的,停工整改,整改方案要获得省级节能审查机关同意后方可复工;节能审查把关不严、落实节能审查要求不力的,严格按要求整改。
(二)对于拟建的“两高项目。首先要深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后方可继续推进。未履行节能审查、产能饱和的,落实压减产能和能耗指标后方可建设;未履行节能审查、产能未饱和的,落实能耗替代指标后方可建设。
各县区要结合前期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的通知》(长能源节能办发〔2021〕38号),充分认清“十四五”能耗指标大幅压减、双控工作复杂严峻的困难形势,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梳理情况及时报我办(市能源局)。
长治市节约能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