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有关部门: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58号)和《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有关要求,2020年以来,我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摸清底数、拟定方案、明确目标的总体思路,扎实开展了全市煤炭洗选企业淘汰认定工作,收效显著。全市原有煤炭洗选企业共计227座,经市县两级认定复核,全市合格保留的煤炭洗选企业共计158座,拟保留10座,退出转型34座,取缔关闭25座。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指导意见精神,巩固我市煤炭洗选企业淘汰认定工作成果,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煤炭洗选行业规范发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保留企业标准化建设
各县区能源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DB14/T2245-2020)以及《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试行)》要求,从人员管理、生产管理、机电管理、安全管理、环保要求、文明生产等方面入手,对常村煤矿洗煤厂等158座保留洗煤企业(附件1),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规模化水平、先进装备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全力提升全市先进洗选产能占比。全市保留的正常生产运营的煤炭洗选企业要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标准化市级审核工作,不达最低标准化等级的企业不得从事煤炭洗选业务。
二、限期完成拟保留企业核定验收
相关县区部门要继续按照《山西省淘汰煤炭洗选企业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对长治市新博源选煤有限公司等10座拟保留的企业(附件2)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期限,在规定时间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按照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的程序进行核定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企业予以保留,逾期未完成验收的企业,不得从事煤炭洗选活动。
三、切实引导退出企业转型发展
相关县区部门要完善跟踪服务机制,对长治市申泰洗煤有限公司等34座退出转型的煤炭洗选企业(附件3),以及未完成核定验收的拟保留企业,全面做好转型升级统筹规划。在证照变更和办理各类手续等方面开辟服务企业的“绿色通道”,按照分类实施,循序推进的原则,逐个制订转型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定位、总体布局、发展导向以及相应的配套措施。同时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研究出台相关优惠办法或奖补资金,帮助企业进入实质性转型阶段,确保企业在2021年转型到位。对以转型之名从事煤炭洗选活动的企业,一经发现,严查重处并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四、认真做好淘汰企业取缔关闭
对长治市潞泰选煤有限公司等25座取缔关闭的煤炭洗选企业(附件4),有关县区要责令其停止一切煤炭洗选活动,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制定关闭实施方案,加快关闭进程,重点对职工安置、资产债务处置、设备拆除、场地关闭时间节点以及风险预案等问题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同时要严格按照晋政办发〔2019〕58号文件要求落实关停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土地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关闭企业,在其自愿的基础上,当地政府要按照退出转型企业的相关要求帮助其转型发展。对关闭企业擅自违法生产的行为,一经发现,严查重处并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煤炭洗选行业规范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要及时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煤炭洗选行业达标升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企业和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注重上下协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1.长治市保留煤炭洗选企业名单
2.长治市拟保留煤炭洗选企业名单
3.长治市退出转型煤炭洗选企业名单
4.长治市取缔关闭煤炭洗选企业名单
长治市能源局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 长治市水利局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
2021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