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治市能源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长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编制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长治市能源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长治市能源局
2026年4月21日
长治市能源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一、普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共性普法
1.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习近平法治思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5.《信访工作条例》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19.《反分裂国家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7.《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32.《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33.《中国共产党章程》
3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35.《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3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7.《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3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39.《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40.《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41.《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42.《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43.《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
44.《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45.《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个性普法
46.《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4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49.《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50.《电力监管条例》
51.《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5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53.《山西省节约能源条例》
5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55.《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56.《山西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办法》
57.《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
58.《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59.《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二、普法对象
局机关干部职工、行政执法人员、局属各单位全体职工、能源领域相关企业人员。
三、普法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聚焦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与实践应用,引导全员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提升行业法治素养,着力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筑牢法治根基。
四、普法举措
(一)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学用结合、以学促行,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
(二)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中强化法治教育,将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利用法治宣传月、节能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规范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执法能力。
(五)坚持统筹推进、齐抓共管,推动普法与业务深度融合,筑牢法治根基。
五、责任领导
压实普法工作责任,健全组织领导体系。主要领导全面统筹、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狠抓落实。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共性普法内容的普法工作;相关科室负责本领域个性普法,做到业务与普法同步推进。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与成效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确保普法各项任务高效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