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长治市潞州区61岁赵老因病不幸离世,捐献的肝脏和双肾为3位重症患者及家庭送去了“生命的礼物”,老人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了不同的人生。
4月8日早上,赵老发生二次脑出血,经抢救病情垂危,弥留之际,家属在最悲痛的时刻经过商议含泪做出大爱义举,共同决定捐献老人器官,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当晚,在长治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家属签署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及相关表格。
“父亲生前是名医生,一辈子救死扶伤,乐于助人,我们只想做一件对父亲最后有意义的事情,让父亲的器官救活更多人,让更多人重获新生。”赵老的儿子说,“社会上还有许多家庭急需帮助,面临着即将失去亲人的不幸,做出这样的决定,相信父亲也会同意。”捐献器官,是生命的另一种延续,对于生者而言,也是一种慰藉、一种念想。“父亲的器官能帮助他人继续活着,也让我们感觉父亲还在这世上陪着我们。”
据悉,长治市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积极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器官(遗体)捐献报名登记者已达11700余人、捐献眼角膜14例、捐献遗体12例,捐献器官39例,捐献大器官115个,挽救115人生命。希望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和支持我市器官(遗体)捐献工作,共同推进这项生命传承事业的发展。
公民捐献器官的方式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关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点击“志愿登记”或到当地红十字会通过书面自愿申请人体器官捐献登记;
2.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待其身故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器官捐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