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民营中小企业

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民营发〔20266


各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晋发〔202411号)、《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837号)精神,按照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办法>的通知》(晋民营发〔202431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省级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建〔20251号)要求,为鼓励全省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融资能力,逐步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省民营经济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省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资料

申报条件和资料以《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办法>的通知》(晋民营发〔202431号)规定为准,另外补充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为2025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省内民营中小企业,完成股改变更登记时股东须为2人以上(含2人),且至少有一名外部股东(非夫妻、直系亲属关系)。

(二)申报资料

1.法律意见书第二部分本次股份制改造的主体资格,需注明企业规模类型(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

2.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公司的发起人、股东,需注明企业外部股东情况(按照申报条件标注股东人数与关系);

3.法律意见书第十七部分公司的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需注明企业员工数量与社保缴纳情况。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本年度申报工作采取线上申报,拟申报的企业于截止日前,登录山西省民营经济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sxsmyjj.cn:13080)项目申报栏进行填报,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登录填报窗口,逐项填写基本情况”“股改情况等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参照《山西省民营中小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报告》),并逐一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资料。

2.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申报,等待审核。

3.市、县民营经济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民营中小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办法>的通知》(晋民营发〔202431号)审核要求,逐级开展线上审核并向上一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提交审核意见。

4.省民营经济局根据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名单,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会议研究,正式公布奖励名单。

(二)申报时间

2026410—515日(申报系统515日关闭后,不再接收申报资料)。

(三)注意事项

1.线上填报信息时,带*的为必填项目;

2.填报页面定时30分钟刷新,请随时暂存资料,以防资料丢失;

3.单个附件资料上限为50M,请企业保证资料清晰清楚的前提下,尽量控制资料大小;

4.因附件资料大小不同,上传过程可能存在延迟,请耐心等待。

三、相关要求

1.企业本着自愿原则,按照申报要求,线上填报相关资料,并向注册地县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各市民营经济主管部门于529日前正式行文,将盖章的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报送至省民营经济局协调服务处。

3.省民营经济局在奖励资金申报工作中从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开展申报辅导服务,无特殊通道或捷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填报即可。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股改企业培育库

省民营经济局更新完善省级股改企业培育库,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更新完善市、县(区)级股改企业培育库,把有意愿股改的企业纳入培育库,明确培育方向,提供指导帮助,掌握进度情况。

(二)开展政策宣传

广泛宣传股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解读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以成功案例增强企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带动更多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改。

(三)做好协调服务

加强对完成股改企业的跟踪服务,为企业提供融资、人才、技术等综合服务,常态化对接中国银行股改贷专项金融特色产品,积极推介优质股改企业,帮助企业申请专项贷款,持续破解企业发展瓶颈。

联系人:王少波

  话:0351-5607172

  箱:sxmyj604@163.com

附件:1.山西省民营中小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报告

      2.山西省民营中小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

2026410

(此件主动公开)




1.附件1.山西省民营中小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报告.wps
2.附件2.山西省民营中小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