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公积金提取。本文结合图文步骤与操作视频,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全程网办,提取资金实时划转至本人银行卡。

一、先自查!满足4个条件才可线上办理

1. 房屋性质:所购房屋为住宅,商业、公寓等非住宅无法办理。

2.提取时限:不动产权证书发证两年内可申请提取,每自然年度仅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购房总金额。

3.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本人在长治市范围内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 账户状态正常:个人公积金账户未冻结、未列入黑名单,状态正常。

二、线上操作流程

登录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手机APP,选择提取业务【购买住房提取】模块,阅读并确认授权协议,按以下步骤填写信息:

第一步:完善个人基础信息

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婚姻状态(未婚、已婚、离异)。

已婚申请人需进入【社会关系录入】填写配偶身份信息,完成婚姻信息联网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继续办理。

第二步:填报房屋购房信息

1. 点击【材料新增】,准确录入不动产权证编号(格式示例:晋(**)**不动产权第**号);

2. 选择房屋所属行政区域,点击【联网核查】,自动保存互联互通数据反显内容;

3. 房屋属性选择“住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产权方式: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4. 属于共同共有的,准确填报主购房人产权份额,补录共有产权人及配偶信息并提交;

5. 返回房屋信息录入页面再次提交,勾选对应房屋信息,完成房屋核查后,填写本次申请提取金额。

第三步:绑定银行卡,资金实时到账

点击【账户新增】,选择对应开户银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浦发银行Ⅰ类卡),准确填写银行网点及个人银行卡号,提交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即时到账。

若录入不动产权证编号后,系统联网核查无房产信息,可手动完善房屋相关资料,上传“不动产权证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值税发票”电子材料,提交后转入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即可正常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