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图书馆读者须知

1. 开馆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00),周一闭馆。(节假日开闭馆时间另行通知)

2. 请自觉按序排队入馆,谨防拥挤、踩踏。入馆需自觉接受安检,请勿携带以下物品入馆:
(1)宠物(导盲犬等特殊工作犬除外,需提供有效证件)。
(2)易燃、易爆(打火机、管制刀具)等危险品。
(3)滑板车、自动平衡车、自行车、轮滑、儿童三轮车等。(老、幼、病、残、孕读者必要的轮椅、婴儿车等代步工具除外)
(4)存在安全隐患的儿童玩具(风筝、气球、玩具刀枪等)。
(5)带味、带壳、易洒等食品。

3. 阅览区谢绝用餐,食用零食,需要就餐请移步至咖啡区。

4. 本馆设有自助存包柜,如有需求,请按说明自行办理;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离馆请带走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 请注意仪表着装,符合公共场合礼仪,不影响他人阅读。

6. 请保持馆内安静,避免喧哗;请将手机等电子设备调至静音或震动模式,接打电话请移步至静音仓或休闲区。

7. 文明使用阅览坐席,禁止占座;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高峰期,离座30分钟视为自动弃座。如暂时离座,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本馆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8. 儿童入馆请家长或者监护人全程陪同。

9. 请勿在馆区内从事与本馆所提供服务无关的活动(自媒体直播、录播等商业性活动);未经允许不得进行各类表演、宣传、采访等活动;团体参观须提前预约办理。

10. 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随意挪用、触动和损坏馆内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擅自外接电源或充电,勿随意触碰各类开关、设备。

11. 阅览区提供无线网络服务,请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安全上网、依法用网。

12. 请自觉接受馆内工作人员的引导与管理,遵守本馆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