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南大院零星维修工程结果公告
我中心受长治市政府机关南大院的委托于2013年12月3日组织了政府机关南大院零星维修工程的国内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长政采[2013]GK-B1-8,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办法,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定,现将最终的评定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长治市政府机关南大院
地 址:长治市长兴南路
2、集中采购机构: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3、项目名称、用途:政府机关南大院零星维修工程
4、定标时间:2013年12月3日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1日
6、结果:河南省佳兴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供其公司资质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视为无效投标,导致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足三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第一点之规定,予以废标。
7、评审委员会专家名单: 杨磊、魏晋明、何还乡、王敏、靳玲
8、采购中心项目联系人:栗旭亮
联 系 电 话:0355-2119015
邮箱:czc2119015@163.com
感谢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