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档案馆采购档案管理系统迁移服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长治市档案馆计划采购档案管理系统迁移服务,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10万元
2.服务期限:2025年8月4日—8月25日。
3.项目地点:长治市档案馆新馆。
二、采购需求
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为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在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分包。
四、评审方式
评审方式:最低价成交。
五、报价要求
1.报名时持报价单、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3.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报名地点: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68号(长治市档案馆)
联系人:宋王玲 电话:0355-2192125
1.档案管理系统搬迁技术要求.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