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档案馆采购档案管理系统迁移服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长治市档案馆计划采购档案管理系统迁移服务,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预算:10万元

2.服务期限:2025年8月4日—8月25日。

3.项目地点:长治市档案馆新馆。

二、采购需求

具体服务要求见附件。

三、供应商必须符合的条件 

 1.供应商应为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在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分包。

四、评审方式

评审方式:最低价成交。

五、报价要求 

 1.报名时持报价单、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密封提交。 

3.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报名地点: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68号(长治市档案馆)  

 联系人:宋王玲   电话:0355-2192125  



1.档案管理系统搬迁技术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