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长治市档案局档案目录录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金额9.5万元。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长治市档案局档案目录录入项目

  采购单位:长治市档案局

  服务完成期限:2018年11月前完成

  采购内容:档案整理、建立目录数据库,进行目录录入 

  采购范围:档案目录录入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文件通知书中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数字化加工及技术服务;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

  凡有意参加者,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开户许可证、相关档案整理及数字化业绩协议或合同、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原件均需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于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6月3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档案局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予受理。

  5、公示时间

  本次采购公告在长治市档案局网站上发布,公示期为2018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6、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档案局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联系人:芦先生

  电 话:0355-2192123、0355-2058330

  长治市档案局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