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长治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名单见附件)经各行政执法单位资格审查,符合山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条件,拟申领山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现予以公示。
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7月26日)向我办口头或书面反映。
附件:2018年长治市档案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公示名单
长治市档案局
2018年7月19日
(联系电话:0355-2192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