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拟推荐省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评选表彰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5〕726号)要求,我局严格组织开展省级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代表性传承人评选推荐工作。经广泛动员、严格审核、综合评审,拟推荐以下对象申报省级表彰,现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武乡县文化馆、长子县文化和旅游局、襄垣县文化和旅游局、沁源县文化馆。
(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1.梁宁宁,女,汉族,199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长治市文旅发展中心非遗文化科科员。
2.白琴凯,女,汉族,198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武乡县文化馆非遗股职工。
3.杨斐,女,汉族,1984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黎城县精神文明创建中心非遗工作负责人。
(三)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韩玲,女,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长治市潞缘堆锦研究所负责人。
2.宋俊鹏,男,汉族,197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山西惠而旺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3.李卫东,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民革党员,大专,山西自盛李记堆锦博物馆馆长。
4.苏旭斌,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中共预备党员,大专,长治市上党落子剧团团长。
5.李彩青,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群众,大专,长治市上党梆子剧团演员.
6.张学义,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民革党员,本科,山西九紫天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艺术总监。
7.申海花,女,汉族,1974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专科,长治市屯留区文化和旅游局退休职工。
8.杨升祥,男,汉族,194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襄垣县歌剧团退休职工。
9.常立新,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群众,大专,长治立新正骨医院院长。
10.赵国清(庆),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群众,中专,沁源县剪纸协会。
11.王俊挺,男,汉族,1965年12月出生,群众,本科,长治市黄河工艺美术学校校长。
12.李小梅,女,汉族,1971年9月出生,群众,高中,黎城黎侯虎民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理。
二、公示说明
1.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5个工作日)。
2. 公示渠道: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局机关公告栏。
3. 意见反馈: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反映。
联系电话:0355-6055846;
电子邮箱:czswhjfyk@163.com
通讯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408号市文旅局非遗科(邮编:046000)。
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程序上报推荐对象。
特此公示。
长治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