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商务局关于征集2021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的通知》(长商电发〔2020〕67号)、《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1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部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商电便〔2021〕45号)、《长治市商务局关于重新组织申报2021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的通知》(长商电发〔2021〕34号)、《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0年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第一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商电便〔2021〕1号)、《长治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长商电发〔2021〕12号)等文件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县区推荐、项目审核和专家评审,拟对以下6类项目共10家企业(单位)给予资金奖励(支持):

  一、2020年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专项资金(第一批) 

  支持电子商务企业扩大销售(2019年实物商品网络零售额达3000万元且占企业销售总额不低于50%,按2020年1—6月业绩增量部分的5%择优奖励):沁县晋味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郊区江峰副食店。 

  二、2021年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部分) 

  1、支持潜力企业做精做专(上年度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500万元):沁县吴阁老土特产有限公司、山西太行沃土农业产品有限公司、山西北方水城小米开发有限公司。 

  2、支持企业开展电商扶贫活动(上年度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万元):长治市绿河源商贸有限公司。 

  3、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园区建设(已在2020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园区内同时入驻电商企业和快递企业、网络零售额达到3000万元):长治市鑫凯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支持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对企业打造“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培育生活消费新方式予以支持):长治市潞行天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5、支持开展网络专题促销活动(抱团组织我省老字号企业、名牌产品企业、电商企业等开展有影响力、线上线下融合的专题促销活动给予支持):山西易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现对以上企业(单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8月24日至30日,如有疑问请于2021年8月30日18∶00前向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355-3150597。 

  特此公示。 

   

  长治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