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2023年6月28日印发的《长治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长政办发电〔2023〕7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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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2023年6月28日印发的《长治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长政办发电〔20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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