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60号)精神,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人社部门审核,拟给予李宁等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2026年10月22日。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向长治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2192522

附:拟记功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事业单位名称

奖励种类

奖励等级

奖励事由

1

李 宁

长治日报社

定期奖励

记功

工作表现突出

2

张军兵

3

解 婷

4

马江波

长治市水利发展中心

工作表现突出

5

张晓东

6

韩 涛

长治市襄屯灌区管理中心

工作表现突出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