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78号)文件要求,经长治市社会保险中心审核,下列29(人次)名职工符合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6年33日-2026年39日。

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    话:0355-2117937(传真同号)   

电子邮箱:czsrsjsybxk@163.com

通讯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411室)

邮    编:046011    

附    件:长治市本级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公示名单104.pdf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