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45号)和山西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通过的单位名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长治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反映。联系电话:0355-2117937。

附件:2023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