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515) |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长屯农(动监)罚〔2024〕3号 | 长治市润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 | 长治市润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91140424MA0L6EY54E | 巩栋平 | 当事人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 |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款;参照《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第122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的方式缴纳罚款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2日 |
| 2 | 长屯农(动监)罚〔2024〕4号 | 山西鼎昇牧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 | 山西鼎昇牧业有限责任公司 | 91140424MACGUYYX6K | 郭燕青 | 当事人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 |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款;参照《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第122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的方式缴纳罚款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2日 |
| 3 | 长屯农(动监)罚 〔2024〕9号 | 赵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案 | 赵某 | —— —— | —— —— | 当事人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 |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款;参照《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2年版)》第122项。 |
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的方式缴纳罚款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2日 |
| 公开日期:2025 年8月28日 公开期次:2025年第15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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