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2512)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长上农(动监)罚〔2025〕1号 牛杜江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案 牛某江 __ __ 牛某江 当事人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款;《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18项。    
当事人应当 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

2 长上农(动监)罚〔2025〕2号 牛杜江未经备案从事生猪运输案 牛某江 __ __ 牛某江 当事人未经备案从事生猪运输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17项。    
当事人应当 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

3 长上农(动监)罚〔2025〕3号 吴腾飞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案 吴某飞 __ __ 吴某飞 当事人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生猪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一百条第一款;《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18项。    
当事人应当 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

4 长上农(动监)罚〔2025〕4号 吴腾飞未经备案从事生猪运输案 吴某飞 __ __ 吴某飞 当事人未经备案从事生猪运输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全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17项。    
当事人应当 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长治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主动公开按照普通程序依法查办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决定信息摘要内容。
公开日期:2025 年7月31日                                          公开期次:2025年第1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