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海河进入禁渔期,市农业农村局、屯留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屯留大队,在屯留区崔邵村启动海河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现场张贴禁渔期通告,公示禁渔期限和举报电话,开展禁渔期执法宣传。在路村乡郭庄村,联合区公安、检察院、路村乡政府等部门,按照2024年禁渔期内违法电鱼案件公益诉讼要求,在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还鱼入河,现场放流鱼苗4万尾,修复绛河水域生态环境。同时,对当地群众和两名案件当事人进行现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海河禁渔期为5月16日至7月31日,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对水上、陆上重点区域的巡回检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强化常态化巡护,严打“绝户网”、电鱼等捕捞行为,有力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