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注册工作已进入试运行阶段,为保证注册工作的规范运行,本次注册仅限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具备以下条件的方可办理注册手续:

1.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原件(2019年以来生产出厂的车辆,丢失合格证者可到购买地申请补办)。

2.购车发票原件(如发票丢失,本人出具非盗抢承诺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电动自行车具备脚踏功能。



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电动自行车管理办公室

2021.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