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采购工作,确保在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招标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单位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征集数量

确定1家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代理内容

长治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相关项目招标

四、招标代理工作内容

1.负责项目招标文件编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信息公告发布、评审专家抽取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合同签订等相关招标代理事宜。

2.按照国家、省、长治市有关规定及委托人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准确且不产生歧义;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必须在委托人提供资料后5内完成。

3.认真做好招标全过程的各项记录,及时整理招标过程的所有资料文件并装订成册按规定保存,招标工作结束后按时委托人移交招投标项目相关档案资料。    

4.按照委托方要求完成招标的其他各项工作。

5.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完成的工作。

代理服务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由中标单位或采购人支付。

五、报名资格条件

1.有招标代理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代理招标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征信管理机构报告。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4.机构简介以及三年内的业绩案例。

5.“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

6.山西政府采购网或招标投标协会备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招标代理的单位,请于202676-710日,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送至工信局334办公室,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遴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要求和程序进行报名的代理机构,材料将不予接收。

八、代理机构评选

由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组织评定,综合考虑,择优选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55-3032294

邮箱:czjwtzk03553032294@163.com   

地址:长治市长兴南70号(市政府南院)南楼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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