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长治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开展校园暴力警示教育活动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推动全市中小学和学生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中小学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全面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着力建设平安、和谐校园,2024年4月26日和5月28日,分别全市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和平安校园建设推进会,分四个阶段开展中小学生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防范治理百日行动,现将所做的工作予以梳理,并做答复。
一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继续健全完善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校规校纪中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等,持续把防范校园欺凌纳入年度安全、“平安校园”建设目标责任书,对职责落实不到位、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通报、约谈、实施一票否决权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追究,推动防范校园欺凌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持续加强排查治理。一是始终不定期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二是持续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首问负责制,建立矛盾纠纷台账,及时摸排化解。三是充分发挥“护学岗”作用,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在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和重点路段加大巡逻巡查力度,切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三是持续加强宣传教育。一是针对性开展预防欺凌教育。结合典型案例,通过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欺凌防治教育,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网络平台等途径,引导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二是不间断开展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安全课、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救自护的安全意识。三是不间断开展法治教育。不断提高法治副校长的配备率,积极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加强沟通,邀请检察官、法官、公安民警等专业人员入校园开展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标点符号重复!四是不间断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培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侧重对学生的正面教育与引导,帮助学生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性格品质,最大限度减少因心理健康问题而引发的矛盾隐患。五是督促学校持续强化家校共育。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及时提醒和落实家长对学生的监管责任,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看护,明确其监护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对假期安全作出温馨提示,全力保障青少年儿童身心安全。
四是持续加强安防建设。继续巩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持续完善校园内部和繁华路段学校周边治安监控。建立民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人、值班人员、保安全面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校内及周边发生的学生打闹、肢体冲突等事件,及时制止化解。
五是持续加强协同处置。2024年5月22日联合公安局、市委网信办下发《关于转发学生欺凌防范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长公通字﹝2024﹞30号),2024年5月24日,联合市公安局和市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方案》(长公通字﹝2024﹞29号)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文件,充分发挥专项组在校园及周边整治工作中牵头、统筹协调作用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促进专项组发挥整体优势、成员单位职能优势 ,提高组织协调能力 ,完善部门联动 ,增强各部门工作的叠加效应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依托平安长治建设领导小组校园及周边治安整治专项组,形成与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督促指导学校完善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如遇欺凌事件,做好制止现场欺凌行为、报告、疏散、稳控、慰问、调查处理、舆论引导等工作。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求学校和家长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由于欺凌产生的原因复杂,需学校、家庭、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治理,下一步,教育系统将持续加强与家庭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将校园暴力警示教育活动做细做实。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贵委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长治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