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长治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情况:内控制度、操作规程、业务培训、档案管理、沟通机制;
2.采购程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执行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落实采购政策、负面清单制度、发布采购信息、组织采购活动、保证金退还时间、评审专家评价;
3.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采购效率、质疑答复情况、服务态度和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政府采购宣传。
4.廉洁自律情况:廉洁自律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开展、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主要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实证资料等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4年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32项,按采购方式分类:公开招标22项,邀请招标2项,竞争性谈判项目11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9项,竞争性磋商项目85项,框架协议3项;按采购标的分类:货物类采购项目38项,服务类采购项目94项。预算金额1.81亿元,合同金额1.76亿元,节约金额502.73万元。
存在的问题有:
(一)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力度不够。一是投诉处理事项中采购项目存在未依法依规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评审因素设置了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或方案、整体服务方案、产品稳定性安全性技术先进性等多项不能量化的指标,将“好、较好、差”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的内容作为评审标准;二是抽取项目中个别项目评审因素与项目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
(二)促进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存在未落实政府采购绿色采购政策的问题。
(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项目采购文件合同范本货款支付内容缺乏预付款约定;个别项目存在采购文本未提示供应商“政采智贷”有关惠企政策。
六、考核结果
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业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