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单位名称:长治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情况:内控制度、操作规程、业务培训、档案管理、沟通机制;

2.采购程序: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执行采购方式、编制采购文件、落实采购政策、负面清单制度、发布采购信息、组织采购活动、保证金退还时间、评审专家评价;

3.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采购效率、质疑答复情况、服务态度和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政府采购宣传。

4.廉洁自律情况廉洁自律制度建设、廉政教育开展、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

四、考核方法

主要采取单位自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实证资料等方法。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2024年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32项,按采购方式分类:公开招标22项,邀请招标2项,竞争性谈判项目11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9项,竞争性磋商项目85框架协议3项;按采购标的分类:货物类采购项目38项,服务类采购项目94项。预算金额1.81亿元,合同金额1.76亿元,节约金额502.73万元。

存在的问题有:

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力度不够。一是投诉处理事项中采购项目存在未依法依规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评审因素设置了售后服务保障措施或方案、整体服务方案、产品稳定性安全性技术先进性等多项不能量化的指标,将“好、较好、差”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的内容作为评审标准二是抽取项目中个别项目评审因素与项目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

)促进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项目存在未落实政府采购绿色采购政策的问题

(三)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项目采购文件合同范本货款支付内容缺乏预付款约定;个别项目存在采购文本未提示供应商“政采智贷”有关惠企政策

六、考核结果

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业务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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