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全心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屯留区、沁源县、沁县,就《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建良、二级调研员冯妍平,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史元胜陪同。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屯留区、沁源县、沁县的林业局、森林消防队、林场、部分村庄等地,以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现场询问、实地走访形式,察看《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还重点督导检查了野外用火治理常态化,从源头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等工作。
执法检查中,李全心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通过立法形式禁止野外用火、严格禁止范围、明确禁止行为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决定》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防火工作部署,层层压实防火责任,依法打击野外违章用火。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措施,加强应急演练,健全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网格管控效能,从源头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确保火源不进山,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