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长治市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在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上探索新路径。


案例简介


一、工作背景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力军,而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任性检查等问题,是制约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为破解这一难题,长治市司法局精准施策、多措并举,从制度完善、平台搭建、主体公示到试点创新,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体系,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优化营商环境,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主要做法

(一)筑牢制度根基,为涉企检查立规明矩。制度是规范行政行为的根本保障,要从源头破解涉企检查乱象,必须先扎紧制度的“笼子”。4月9日市司法局印发《长治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任务清单》,围绕涉企行政检查全链条、各环节,制定系统性规范举措。任务清单从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和人员、厘清行政检查边界、规范行政检查程序、创新行政检查方式、加强行政检查监督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扎紧制度笼子,以制度化、规范化举措坚决遏制涉企乱检查现象,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二)搭建公示平台,让执法检查阳光运行。保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关键一环。2月底市司法局推动在市政府网站搭建了“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专栏内容包含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检查频次上限、检查标准、检查计划、检查文书等五部分内容。聚焦企业和社会公众关注重点,打造涉企行政检查“阳光公示”平台。通过这一平台,企业和社会公众可清晰、准确了解各执法部门行政检查具体情况,切实保障其知情权、监督权,推动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生态局等37个行政检查主体已公示相关内容。

(三)明确主体清单,提升检查规范化水平。着眼执法主体规范化建设,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7月23日印发《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和市本级行政检查主体名单的通告》(长政函﹝2025﹞62号),明确市本级39个行政执法主体和37个行政检查主体,并第一时间在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让企业清晰知晓“谁有权来检查”。同时指导县区陆续公布本辖区的执法主体和检查主体名单,12个县区共确认行政执法主体463个,行政检查主体440个。主体清单的明确,从根本上杜绝了“无资质检查”“越权检查”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四)试点“扫码入企”,智能管控减轻企业负担。在数字化浪潮下,市司法局积极探索科技赋能涉企检查的新路径,在长子县率先开展“扫码入企”试点工作,指导长子县司法局研发“长子企码通”APP,目前该APP的名称、标志均已完成注册备案并正式投入使用。“长子企码通”设有后台管理系统及手机端执法人员执法APP,后台可实现全要素信息管理,支持单个添加企业、批量导入企业信息,同时可生成并批量导出企业二维码,可全面管理、实时查看本部门的执法人员信息及所有历史检查记录,实现监管数据集中把控,司法局对执法流程及执法结果可以进行全方位监管。自“长子企码通”APP上线以来,10月份长子县行政检查次数为433次,较2024年同期的570次同比减少24%,行政检查数量大幅下降,切实为企业减轻了迎检负担,让企业有更多精力投入生产经营。

三、经验成效

通过一系列精准、务实、创新的举措,有效破解了涉企行政检查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检查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涉企行政检查的随意性显著降低,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为企业营造了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了经营主体活力。未来,长治市司法局将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