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长治市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实践,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在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上探索新路径。


案例简介


一、工作背景

长治市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以创新市场监管机制为突破,坚持“法治为纲、信用为基、包容审慎、精准高效”原则,通过制度创新、数据赋能、区域协作和柔性监管,系统性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做法

(一)信用报告替代证明服务。推进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长治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数据局联合印发《长治市经营主体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实施方案》,在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等全市39个领域开展“信用代证”工作。专项信用报告客观反映经营主体在一定时期和一定领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刑事裁判等各领域各类失信信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实现“一份信用报告代替一摞证明”,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我市已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平台开设“信用代证”查询专栏,实现专项信用报告在线便捷下载。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组织召开“信用代证”专题培训会,重点介绍“信用代证”系统核心功能,深度解读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精神,并现场完整演示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在线申请、秒级下载、扫码验真全流程。

(二)跨省信用修复协同服务。长治市与山西省晋城市,河南省安阳市、焦作市、济源市、新乡市,河北省邯郸市,山东省聊城市建立信用修复跨省协调机制,通过打破行政壁垒,构建跨区域信用修复协同体系。八市任一属地经营主体在八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受到行政处罚,在信用修复时,经营主体如有修复材料遗失等情况,可联系处罚地信用建设牵头部门。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协调当地行政处罚机关依法依规就经营主体申请事项予以核实。行政处罚机关将核实意见反馈给经营主体,经营主体无需线下跨省跑动即可办理相关手续,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区域社会信用体系一体化建设与协同发展探索了新路径。

(三)承诺公示与社会监督服务。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全链条机制。要求各有关单位对本系统本部门在招商引资、政务服务、公共事业等方面对社会承诺的事项和签订的重要协议进行梳理,形成承诺事项清单。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开设“信用承诺”专栏,及时将政府服务承诺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失信政府机关或企业,严格执行整改通知与问责程序,由市信用办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追责,筑牢了政务诚信的防线,提升了政府公信力。目前,信用中国(山西长治)已公示行政单位信息586个,村(居)委会信息2613个,政务诚信承诺信息共9812条。

(四)信用数据归集与分类服务。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长治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归集“双公示”信息、“五类”信息、红黑名单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目前,平台已归集行政许可信息658089条,行政处罚信息52508条,行政强制信息1934条,行政确认信息47423条,行政裁决信息35条,行政奖励信息548条,行政监督检查信息26327条,红名单信息13957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3314条,分级分类监管信息107328条。全市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优级企业3459家、良+企业5172家,为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监管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五)信用修复引导与关爱服务。长治市持续开展信用修复指导与关爱活动。市发改委、人民银行长治市分行、上党区经开区管委会、工商银行长治分行联合举办“6.14信用记录关爱日”主题宣传活动。19家银行金融机构、58家企业参加主题宣传活动。面向金融机构和企业详细解读“一网通办”信用修复指引、材料填写及流程要点,并提供申请辅导。召开高频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培训对象主要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5次(含)以上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信用事务的企业工作人员,74家企业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围绕信用修复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具体流程、申请材料准备及常见问题处理等内容,帮助企业准确把握信用修复的关键环节。建立“信用修复辅导群”,企业信用修复负责人员入群,修复遇疑随时@工作人员,即时答疑、在线指导,让信息修复“零等待、一次成”,鼓励企业主动纠错、重塑信用。目前全市已累计处理信用修复申请3443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三、经验成效

长治市通过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以制度创新推动“硬约束”与“软治理”相结合,以数据共享促进监管精准化与智能化,以区域协作提升整体服务效能,以包容审慎释放政策温度,形成了“信用有基、监管有度、惩戒有力、修复有路”的营商环境新格局,为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和肥沃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