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长治市体育局计划对政府采购项目(分散采购)及自行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委托代理。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通过询比方式选聘一家专业机构负责以上业务的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长治市体育局
二、选聘内容
1.项目名称:长治市体育局选聘代理机构项目
2.招标范围:完成各类招标代理、能够完成各类招标代理,提供与招标代理相关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方案的拟定、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开标评标组织等招标相关工作。
3.服务期限:两年(自结果确定)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合格。
三、资格要求
(一)通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无不良信用记录。
4.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提供近六个月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二)特定要求
(1)人员要求: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采购招标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在职从业人员,需具备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证书或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及人员社保明细。
(2)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招标代理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
(3)能力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完成登记注册并具备《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含山西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信息的能力。
(4)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开评标场地等设施设备。
(5)提供招标代理实施方案、内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应急处理等方案。
(6)本项目不设预算金额,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及中标单位协商确定的方式计取。
四、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资料需提供相关复印件、截图等并加盖公章整理胶装成册密封后报送长治市体育局。
2.提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8日18时止。
3.份数要求:一正一副。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机构,不予参加选聘。
五、单位确定方式
由体育局组织评审人员对所有递交文件的单位相关资料进行查阅评审,以综合评分方式对招标代理公司进行评分排序,选定公司将以电话或公示的形式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治市体育局
联系人:刘凯
电 话:0355-2022647
地 址:长治市政务中心B座13楼1304号
长治市体育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