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沁源县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郭道店等3家企业开展了符合性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为有效防控药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沁源县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郭道店等3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行政措施。暂停期间企业不得擅自销售药品,须整改完毕申请复检合格后自行解除暂停销售措施。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监督企业完成整改,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特此通告

 

附件:暂停销售药品企业名单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附件:



暂停销售药品企业名单
监督发布单位: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企业负责人 行政措施 属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备注
1 沁源县民生大药房有限公司郭道店 闫书文 暂停销售药品 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山西省沁源县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沁河六药店 邱宝峰 暂停销售药品 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山西众悦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治紫金苑店 郑林 暂停销售药品 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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