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完善监督约束机制,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拟通过询比价方式采购执法记录仪。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2.采 购 人: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4.采购方式:询比价采购
二、采购需求
1、货物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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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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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拓展 |
支持4G全网通(移动/联通/电信),兼容主流运营商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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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储容量 |
机身存储≥512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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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性 |
摄像分辨率≥2304×1296(2K),支持1080P/720P多档切换,帧率≥30f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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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接口 |
配备TYPE-C USB2.0接口,支持数据导出及充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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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航能力 |
电池容量≥2000mAh,连续摄像时间≥8小时,支持快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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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光源 |
红外夜视,LED白光灯,激光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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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定位 |
支持北斗实时定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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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量及尺寸 |
设备(背夹、外接设备除外)长宽高应≤100mm×80mm×35mm,设备重量应≤20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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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摔抗跌 |
执法记录仪(工作状态)在2000mm高度,承受水泥地面任意6个面各跌落次数≥5次; |
2、服务要求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付及安装调试;
质保期: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非人为损坏部件;
三、供货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四、比价及评审规则
1、比价原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满足技术参数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需包含设备费、运费、安装调试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无效报价情形:技术参数未实质性响应(如存储容量、防护等级等);未提供完整授权文件或检测报告;报价超过预算金额。
五、报名及文件提交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共3个工作日。公告发布期间项目报名单位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比价,报名单位不达3家的,公告将延期3天。
2、报名方式
现场提交: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231号(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20室);
联系人:张慧芳
联系电话:2025136
3、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近三年无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4)“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报价单(含单价、总价及参数表,加盖公章);
(6)提供所投品牌产品的GA/T947-2015行业标准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文件要求
报名文件一式两份,需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