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60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食用农产品一个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59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1批次,具体为:
长治市城区赵东蔬菜配送部销售的甘蓝中的甲基异柳磷超标。检验机构为:陕西华研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合格样品59批次,具体为:
1、畜禽肉及副产品48批次,检验项目为非食用物质、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3项指标。
2、水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9项指标。
3、水果2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14项指标。
4、鲜蛋7批次,检验项目为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5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县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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