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6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豆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饮料、食醋5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合格样品51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一批次,为:

豆制品一批次,为武乡县李莉夫子文化用品店销售的新郑市千百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鱿鱼串串香中山梨酸超标。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格样品51批次,具体为:

1.豆制品16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指标等4项指标。

2.方便食品15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等8项指标。

3.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重金属指标等6项指标。

4.饮料1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等10项指标。

5.酿造食醋、配制食醋10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和山梨酸等2项指标。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县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备注:山梨酸是国际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推荐的高效安全的防腐保鲜剂,山梨酸能有效地抑制霉菌,酵母菌和好氧性细菌的活性,还能防止肉毒杆菌、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有害微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但对厌氧性芽孢菌与嗜酸乳杆菌等有益微生物几乎无效,其抑止发育的作用比杀菌作用更强,从而达到有效地延长食品的保存时间,并保持原有食品的风味。山梨酸是一种防腐剂,其在食品中的添加量是有限量标准的,过量、长期食用将危害人体肝脏、肾脏功能。如果食品中添加的山梨酸超标严重,消费者长期服用,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骨骼生长,危害肾、肝脏的健康。所以说不能多摄入山梨酸,对身体肯定是有害的。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2019年第12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3.2019年第12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