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守护农村群众饮食安全,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公布一批典型查处案例。
案例一:壶关县某蛋糕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案
2025年,壶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壶关县某蛋糕店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裱花间内有处于开封状态的复配着色剂一瓶,已超过保质期。经核查,当事人在制作小西点蛋糕时使用了上述过期食品添加剂,系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壶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的依法查办,有利于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落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细节管控,筑牢食品生产经营的每一道防线。
案例二:
潞州区某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5年,接消费者投诉举报,潞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烟酒店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结合2025年3月由注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鉴定证明,认定当事人存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潞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政违法案件。本案的依法查办,有效维护了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净化了酒类市场竞争秩序。
案例三:
山西某醋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案
2025年,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黎城县某购物广场销售的山西某醋业有限公司(系小作坊)生产的食醋进行抽检,显示不挥发酸项目不符合GB/T18187-2000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醋的违法行为。黎城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的依法查处,不仅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向食品行业传递了“质量是生命线”的强烈信号,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四:
上党区某综合门市部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2025年,上党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某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上党区某综合门市部(系小经营店)销售的芹菜进行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核查,当事人购进时未留存供货方资质,未索取购货票据等材料,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违法行为。上党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需通过经营者自觉守法、监管部门严格执法、社会公众积极监督的多方联动,方能筑牢食用农产品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