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长治市数据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服务期限

自委托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服务内容

为长治市数据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不含集中采购项目)和非政采招标项目的采购提供代理服务。

四、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被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名单;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近三年无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处罚记录;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

五、报名提供资料

有意参选的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密封包装并在封皮注明“长治市数据局招标代理机构选聘材料”及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可提供网页截图);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7.代理机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对照《遴选评分标准》(见附件)制作的响应文件资料,正本1份,副本2份。

六、中选原则

我局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满足公告资格要求的单位开展评审,按评审分数从高到低顺序选择3家代理机构,经长治市数据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作为2026年10月至2029年10月长治市数据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七、文件提交

1.提交时间:于2026年10月14日下午5点前(选择快递方式提交比选文件的以快递寄出时间戳为准)。

2.提交地点:长治市潞州区长兴南路70号市政府南大院东楼市数据局235办公室。

3.联系方式:赵女士,0355-2036102。

 

附件:1.评分标准

      2.资格审查表

 

 

                   长治市数据局   

                                     2026年10月9日



1.附件:评分标准、资格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