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衔接国家战略落地,助力全市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完善电力设施要素空间布局,根据长治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国网长治供电分公司组织编制了《长治市供电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主要内容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于公示期内提出宝贵意见,并书面反馈至国网长治供电公司509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6年2月12日—2026年3月12日
联系电话:03553382038
反馈途径:czsgdzxgh@163.com
《长治市供电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长治市市域范围即长治市行政辖区,包括潞州区、上党区、屯留区、潞城区、襄垣县、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长子县、武乡县、沁县和沁源县共4区8县。规划电压等级涵盖35kV及以上各级电网。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2035年,基期年为2024年,近期到2030年,远期到2035年。
三、规划目标
科学确定长治市电力负荷和高压电网网架结构布局,明确长治市电网发展新建设施,确定各输变电工程选址及高压走廊走向,预留长治市范围内城市电网建设所需用地及电力走廊,保证城市电网各变电站、高压线路通道能在城市用地空间上得以安排保障。指导长治市中、长期电网的建设与改造,有效地增强电网网架,保障电网与长治市城市建设及改造协调发展。
四、用电负荷预测
到2035年,长治市全社会用电量预测为369亿千瓦时,全社会用电负荷预测为680万千瓦。
五、电网规划
(一)500千伏及以上电网
落实国家及山西省电网规划安排,到2035年长治市全域新增7座500千伏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16000兆伏安。
(二)220千伏电网
到2035年,长治市全域新增11座220千伏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3600兆伏安。
(三)110千伏电网
到2035年,长治市全域新增42座110千伏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4182兆伏安。
(四)35千伏电网
到2035年,长治市全域新增2座35千伏变电站,新增变电容量40兆伏安。
六、电力设施保障规划
(一)变电站选址用地保障
重点考虑未来电力负荷分布以及城镇建设用地布局等影响,变电站选址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确保变电站站址用地预留与控制。
(二)电力线路廊道保护范围控制
本次规划电力线路廊道主要为架空廊道、陆缆廊道。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廊道保护范围宽度要求如下:1000千伏架空廊道保护范围宽度为110—120米,直流±800千伏架空廊道保护范围宽度为80—90米,500千伏架空廊道保护范围宽度为65—75米,220千伏架空廊道保护范围宽度为35—45米,35千伏及110千伏架空廊道保护范围宽度为30—40米。陆缆廊道宽度为7米。
七、规划实施保障
本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专项规划,是指导和保障全市电力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应纳入国土空间体系中。规划经市政府批复后,规划成果应纳入规划“一张图”管理,落实电力设施空间要素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