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二)个性普法内容
1.气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2.气象部门规章:《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气象行政处罚办法》《气象行政复议办法》《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涉外气象探测和资料管理办法》《气象台站迁建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管理办法》《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
3.山西省气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西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及《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山西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60号)、《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2019修订)。
二、普法对象
全市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和职工、气象管理服务对象、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气象部门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全省各级气象部门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气象部门媒体传播优势,采取多措施、多渠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
(二)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省气象部门干部职工尊法、懂法、学法、用法意识。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提高干部职工遇事找法、办事依法地能力;深入宣传气象法律法规,提高气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服务保障气象高质量发展;积极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的法律法规,引导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等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气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引导党员增强纪律定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普法举措
(一)充分依托长治市气象局“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做好“3·23”世界气象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气象法治宣传活动,强化部门上下联动和内外沟通,进一步形成宣传合力。(责任单位:办公室、业务科,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气象局;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二)加强气象普法宣传基地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气象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专栏等气象法治宣传阵地,增强气象法治文化感召力。(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县(区)气象局;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三)完善气象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气象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联系实际制定普法要点和学习计划,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经常性学法不断深入细化。(责任单位: 办公室、人事科,各县(区)气象局;完成时间:2025年12月31日)
五、责任领导
程波范,长治市气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